安徽交通運輸領域推行承諾輕罰制
2022-06-07
來自:法治日報
近日,安徽省司法廳、省交通運輸廳聯合印發《關于在全省交通運輸執法領域推行承諾輕罰制度的通知》,在2021年全面實施輕微免罰和告知承諾制的基礎上,自今年6月1日起探索推行承諾輕罰制度,進一步促進全省交通運輸領域執法有力度更有溫度。
據了解,根據執法工作實際,安徽梳理編制《安徽省交通運輸高頻承諾輕罰事項清單(第一版)》,共計40項,并根據法律法規制定、修訂等情況,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對清單實行動態調整。全省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綜合執法機構在執法中,對屬于承諾輕罰事項清單內的違法行為,除依據《安徽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權參照執行標準》應當給予當事人最高檔次處罰的以外,如當事人自愿簽署承諾書并改正違法行為的,按照自由裁量權參照執行標準最低罰款額度處罰。對自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6個月內,再次因同一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的,在正常處罰裁量基準上提升一個檔次處罰。(范天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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