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運輸廳進一步完善綜合行政執法協作機制
2023-12-29
來自:湖南省交通運輸廳
為建立健全職責明晰、銜接緊密、協作有序、運轉順暢的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協作機制,有效推進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提高執法質量和效能,近日,省交通運輸廳修訂印發了《湖南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協作辦法》(湘交法制規〔2023〕16號,以下簡稱《執法協作辦法》)。同時,為理順廳本級行政執法工作機制,推動廳本級執法事項落地落實,省交通運輸廳印發了《湖南省交通運輸廳(本級)行政執法工作規則(試行)》(湘交法制規〔2023〕17號,以下簡稱《工作規則》)。
2020年11月,為建立健全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協作機制,省交通運輸廳在全國率先發布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協作機制性文件——《湖南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協作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執法協作辦法(試行)》”)。《執法協作辦法(試行)》頒布實施,為深化我省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改革起到了指引性作用。隨著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執法協作辦法(試行)》需要修改,并重新發布。廳法制處在修訂過程中,堅持問題導向、創新發展、協調高效的原則,廣泛開展調研,聽取各方面意見修改完善,以聚焦“小執法”、突出屬地管理、強化條線統籌為主要思路,進一步明確了執法協作工作職責、工作機制、監管協作、信息共享、舉報投訴處理等事項,具有較強的操作性、針對性。
鑒于省本級未設執法隊伍,目前我省交通運輸領域省本級執法事項共99項,具體由廳機關內設業務處室承擔,而業務處室工作任務重、人員少,改革后既要承擔上收的行政職能,還需承擔行政執法職責,省本級執法工作難以正常有序開展。因此,制定廳本級執法工作規則,是推動廳本級執法事項落地落實的迫切需要?!豆ぷ饕巹t》主要梳理規范了廳本級執法模式、廳本級執法隊伍、執法檢查、案件辦理、廳本級執法工作協調機制和監管協作等事項,明確了廳本級執法事項的責任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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