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首部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條例施行
2025-05-08
來自:中國交通報
5月1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條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根據《條例》,全區高速公路和普通國道、省道的公路路政、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等執法職能實行自治區級統一執法,其他執法職能市、縣按照屬地管理實行統一執法。
作為寧夏首部綜合行政執法領域地方性法規,《條例》明確了執法主體和職責,確立了交通運輸部門主管、綜合執法機構實施的綜合執法管理體制,明確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履行交通運輸執法職責,其所屬的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機構以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名義具體實施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活動。
針對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改革后執法制度和程序不完善、處罰裁量權過寬等問題,《條例》規定了執法事項目錄、行政處罰裁量權等基本制度,規范了執法檢查的方法、措施、程序和要求,進一步規范涉企執法監管行為。在執法協同章節,《條例》明確建立健全跨部門執法協作和綜合監管工作機制,加強違法案件線索移送、信息共享、結果互認和聯合執法。
此外,《條例》完善了執法保障體系,從資源配置、科技賦能、隊伍建設、盡職免責等方面構建了全方位的執法保障體系,確保執法力量與任務匹配,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在執法監督機制建設方面,《條例》設置了專門章節,構建了交通運輸執法“內部監督+層級監督+政府監督+社會監督”的立體化監督體系,將進一步促進依法行政、陽光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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